承德伏安電工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報告名稱 | 承德伏安電工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報告編號 | QCTC-ZXZ-17065P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承德伏安電工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注冊于注冊于承德市開發區創業中心(廠區地址位于承德市高新區上板城電子工業園區華飛街3號) |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盧忠偉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李夢詩 | |
報告編制人 | 盧忠偉 宋志義 李云 | ||||
評價組成員 | 盧忠偉 李寧波 李云 | ||||
現場調查人員 | 盧忠偉 李寧波 | 時間 | 2017.11.1 | ||
采樣人員 | 李偉、李子豪、李靜彤 | 時間 | 2017.11.16-18 | ||
檢測人員 | 李靜彤、李偉、李子豪 | 時間 | 2017.11.16-18 | ||
項目簡介 | 承德伏安電工有限公司注冊于承德市開發區創業中心,成立于1998年12月04日,注冊資本200萬元,法定代表人陳莉。承德伏安電工有限公司經營范圍:開發、生產、銷售電力設備、工業自動化控制設備、電工產品及相關技術服務。 承德伏安電工有限公司所屬行業為制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電子元件及電子專用材料制造/電阻電容電感元件制造(行業分類代碼3981)。 承德伏安電工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存在噪聲、其他粉塵、錳及其無機化合物、鈷及其氧合物、銻及其化合物、氧化鋅、鎳及其無機化合物、鋁金屬粉塵等職業病危害因素。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是其他粉塵、鋁金屬粉塵銻及其化合物、錳及化合物、氧化鋅、噪聲,共出具6個檢測結果,噴鋁工噪聲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其他的檢測結果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1、承德伏安電工有限公司總體布局情況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要求。 2、承德伏安電工有限公司工藝、設備與布局情況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規定。 3、承德伏安電工有限公司建筑衛生學基本符合有關職業衛生標準規范要求:配料間、混料間、燒成間、上釉間和噴鋁間照度低于《建筑照明設計標準》要求。 4、對可能存在的6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其中噴鋁工作業場所噪聲檢測結果不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規定,其他檢測結果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規定。 5、防護設施與應急救援設施設置情況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要求。 6、承德伏安電工有限公司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在崗人員進行了職業健康檢查,未發現職業病,2人復查噪聲,復查合格;未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與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 7、承德伏安電工有限公司依據有關標準,結合崗位工作,建立了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按發放標準發放。 8、承德伏安電工有限公司輔助用室設置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等標準要求。 9、承德伏安電工有限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基礎工作應進一步加強:配置的職業病危害日常監測儀器應監測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應加強職業病防治培訓與職業病危害告知。 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承德伏安電工有限公司所屬行業為制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電子元件及電子專用材料制造/電阻電容電感元件制造(行業分類代碼3981)。依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 〔2012〕73號)承德伏安電工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較重。
| 建議: 1提高配料間、混料間、燒成間、上釉間和噴鋁間照度至標準值。 2宜進一步加強除塵降噪職業病防護設施,改善工作環境,保障職工身體健康。 3、今后有勞動者上崗、離崗時進行上崗前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 4、以后有新員工上崗,應進行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 5、以后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6應當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 | ||||
審批部門 | 審批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