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擬推行光伏行業“領跑者”計劃
2015年,光伏行業“領跑者”先進技術產品應達到以下指標:單晶硅光伏電池組件轉換效率達到17%以上,多晶硅光伏電池組件轉換效率達到16.5%以上,轉換效率達到10%以上薄膜光伏電池組件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先進技術產品。
近日,國家能源局悄然下發《關于發揮市場作用促進光伏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提出,將嚴格執行光伏產品市場準入標準。自2015年起,享受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采用的光伏組件和并網逆變器產品應滿足《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相關指標要求。其中,多晶硅電池組件轉換效率不低于15.5%,單晶硅電池組件轉換效率不低于16%。多晶硅、單晶硅、薄膜電池組件自投產運行之日起,一年內衰減率分別不高于2.5%、3%、5%。并網逆變器中國加權效率應滿足:帶變壓器型不得低于96%,不帶變壓器型不得低于98%。《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中有關指標將根據產業發展情況適時調整,引導行業技術進步和市場應用。
同時,國家能源局打算實施“領跑者”專項計劃。根據2015年1月8日發改委等八部門發布的《能效“領跑者”制度實施方案》,所謂能效“領跑者”是指同類可比范圍內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產品、企業或單位。發改委將同有關部門制定激勵政策,鼓勵能效“領跑者”產品的技術研發、宣傳和推廣
具體到能源局的“領跑者”專項計劃而言,2015年,光伏行業“領跑者”先進技術產品應達到以下指標:單晶硅光伏電池組件轉換效率達到17%以上,多晶硅光伏電池組件轉換效率達到16.5%以上,轉換效率達到10%以上薄膜光伏電池組件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先進技術產品。
對照工信部1月12日發發布的《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本)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光伏制造業》)發現,《征求意見稿》對單晶硅、多晶硅和薄膜光伏組件轉化率的要求下限分別略低于、等同于和略低于工信部對新建和擴建光伏制造企業和項目的要求,但同時都分別略高于、略高于和部分略低于對已有光伏制造企業和項目的要求。
根據《光伏制造業》,2015年,單晶硅電池組件和多晶硅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16%和15.5%,硅基、銅銦鎵硒(CIGS)、碲化鎘(CdTe)及其他薄膜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8%、11%、11%、10%;新建和擴展光伏企業和項目,單晶硅電池組件和多晶硅電池組件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17.5%和16.5%,硅基、CIGS、CdTe及其他薄膜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12%、13%、13%、12%。
“《征求意見稿》對光伏組件的轉化率要求是比較高的。”中國光伏產業聯盟的一位專家對21世紀經濟報道介紹,例如,單晶硅和多晶硅光伏電池組件轉化率要達到17%和16.5%的話,這就要求單晶硅和多晶硅電池的轉化率要分別達到20%和18.5%左右,對大多數企業而言都絕非易事。
該專家指出,“我國在薄膜電池領域以硅基電池為主,國內唯一做銅銦鎵硒太陽能電池的山東孚日股份的生產線已經于2012年5月全部停產,國內僅有龍焱科技有一條投產的碲化鎘生產線,所以我認為《征求意見稿》所說的薄膜電池組件轉化率主要是針對硅基薄膜,10%的轉化率也是一個很高的要求。”
國家能源局提出,國家通過組織光伏發電基地、新技術示范基地等方式組織實施“領跑者”計劃。同時,對示范工程提出建設標準、技術進步及成本下降目標等要求,通過競爭性方式選擇技術能力和投資經營實力強的開發投資企業,企業通過市場機制選擇達到“領跑者”技術指標的光伏產品。
此外,《征求意見稿》提出要發揮財政資金和政府采購支持光伏發電技術進步的作用。自2015年起,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偏遠地區缺電問題以及光伏扶貧等公益性項目,所采用的光伏產品應達到“領跑者”先進技術產品指標。各級地方政府使用財政資金支持的光伏發電項目,應采用“領跑者”先進技術產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