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幕墻玻璃安全也要引起重視
近日,杭州慶春發展大廈21樓玻璃墜落砸中女孩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高層建筑幕墻玻璃的安全問題也因此受到公眾的質疑。隨著我市迪蕩新城等高層建筑的接連崛起,這一問題也讓不少市民感到擔憂:紹興的高層建筑幕墻玻璃是否存有相同的隱患?一旦發生此類事故責任由誰承擔?昨日,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目前,我市高層建筑幕墻玻璃存在的安全隱患較小,但責任單位仍應嚴格把好檢測關,防患于未然。
隨著城市用地范圍以及市民用房需求的不斷更新,我市采用幕墻玻璃的高層建筑逐漸增多,目前市區高層建筑主要集中在迪蕩新城及鏡湖新區兩塊區域,外墻基本采用雙層中空玻璃和雙層夾膠玻璃,都屬于安全玻璃。如迪蕩新城的高層建筑多為雙層夾膠玻璃。
“相對來說,近幾年所建的高層建筑幕墻玻璃的安全隱患比較小,相關部門對施工把關較為嚴格。”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總站負責對轄區內房屋建筑工程的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總工程師朱百樂告訴記者,長期以來,針對幕墻玻璃的質量安全問題,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從源頭著手,采取層層把關的方式進行監督。建筑單位在施工前必須經過幕墻設計圖紙的圖審、設計和施工隊伍資質的審核及施工材料的檢測等;初審通過后,按照幕墻大小確定玻璃面積,定制樣窗送省幕墻檢測機構進行四性(防水性、密封性、風壓、建筑節能)試驗,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在施工完畢之后,有關部門將再次進行幕墻專項驗收。
在2005年前后,根據建設部的要求,我市曾對使用時間超過十年的建筑幕墻進行專項評估檢查,王朝大酒店、越都大酒店等“老牌”高層建筑都被列入檢查名單。檢查結果表明,幕墻質量基本符合標準。
“使用期超過十年的幕墻隱患較多。”朱百樂表示,根據《建筑玻璃應用技術技程》有關規定,離地面超過五米的建筑必須使用安全玻璃。但在十年前,由于此類正式規定還未出臺,部分建筑單位均按照內部規定進行施工,采用的是非安全玻璃。這類玻璃很有可能只是厚度達標,但風荷載及抗震能力較弱,一旦遇到地震等災害就會發生事故。
發生幕墻玻璃墜落傷人事故,責任應由誰承擔?相關規定表明,建筑幕墻一般有10年保修期,在此期間,施工單位應對其進行不定期檢查,排除隱患。10年以內幕墻出現問題的,如是設計原因,由設計單位負責,如是施工質量問題,則由施工單位承擔責任。超過10年保修期的,則由房屋產權單位負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