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 化解產能...中央2018年要干的19件大事
2018年要干的19件大事
1、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
重點是防控金融風險,要服務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條主線,促進形成金融和實體經濟、金融和房地產、金融體系內部的良性循環,做好重點領域風險防范和處置,堅決打擊違法違規金融活動,加強薄弱環節監管制度建設。
2、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
要保證現行標準下的脫貧質量,既不降低標準,也不吊高胃口,瞄準特定貧困群眾精準幫扶,向深度貧困地區聚焦發力,激發貧困人口內生動力,加強考核監督。
3、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要使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重點是打贏藍天保衛戰,調整產業結構,淘汰落后產能,調整能源結構,加大節能力度和考核,調整運輸結構。
4、推動化解過剩產能
大力破除無效供給,把處置“僵尸企業”作為重要抓手,推動化解過剩產能;
5、培育一批具有創新能力的排頭兵企業
大力培育新動能,強化科技創新,推動傳統產業優化升級,培育一批具有創新能力的排頭兵企業,積極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
6、加大對亂收費的查處和整治力度
大力降低實體經濟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繼續清理涉企收費,加大對亂收費的查處和整治力度,深化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等行業改革,降低用能、物流成本。
7、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
要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完善國企國資改革方案,圍繞管資本為主加快轉變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
8、依法甄別糾正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案件
要支持民營企業發展,落實保護產權政策,依法甄別糾正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案件。全面實施并不斷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破除歧視性限制和各種隱性障礙,加快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
9、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要科學制定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清除阻礙要素下鄉各種障礙。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糧食收儲制度改革。
10、高起點、高質量編制好雄安新區規劃
京津冀協同發展要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為重點,保持合理的職業結構,高起點、高質量編制好雄安新區規劃。科學規劃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11、下調部分產品進口關稅
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促進貿易平衡,更加注重提升出口質量和附加值,積極擴大進口,下調部分產品進口關稅。繼續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
12、著力解決“擇校熱”、“大班額”等突出問題
要針對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精準施策,著力解決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重、“擇校熱”、“大班額”等突出問題,解決好嬰幼兒照護和兒童早期教育服務問題。
13、解決好就業性別歧視、身份歧視問題
注重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解決好性別歧視、身份歧視問題。
14、加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改革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加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繼續解決好“看病難、看病貴”問題,鼓勵社會資金進入養老、醫療等領域。
15、著力解決網上虛假信息詐騙等突出問題
著力解決網上虛假信息詐騙、倒賣個人信息等突出問題。
16、加快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
要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特別是長期租賃,保護租賃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支持專業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完善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保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權,實行差別化調控。
17、啟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
啟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引導國企、民企、外企、集體、個人、社會組織等各方面資金投入,培育一批專門從事生態保護修復的專業化企業。研究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改革生態環境監管體制。
18、落實主體責任,確保令行禁止
會議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增強“四個意識”,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的十九大精神上來,統一到黨中央對明年經濟工作的部署上來。要完善對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執行、監督、考評、獎懲等工作機制,落實主體責任,確保令行禁止。
19、完善考核評價機制為干部創新撐腰
要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找準短板弱項,解決實際問題。要完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為干部大膽創新探索撐腰鼓勁。要確保換屆工作穩妥有序、風清氣正,引導廣大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