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推行企業環保“領跑者”制度
來源:玻璃網 發布時間:2018-06-16 01:28:54 編輯:CTC秦皇島 瀏覽:2260
日前,河北省環保廳、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發改委、河北省工信廳聯合印發《河北河北省推行企業環保“領跑者”制度實施方案》提出,第一批征集行業為水泥、鋼鐵、玻璃、焦化、垃圾發電、碳素生產及供熱發電行業企業,首先遴選各行業3至5個符合遴選規則和標準的企業入圍環保“領跑者”。通過實施差別化環境政策,加快我河北省重點行業綠色轉型和高質量發展。
??企業環保“領跑者”的遴選重點聚焦以下指標:污染物排放執行嚴于國家和地方現行標準;企業生產用能源消耗中煤炭所占比例低(火電、焦化等作為原料的除外);推行綠色供應鏈環境管理;每萬元產值主要污染物排放、能耗、水耗處于全河北省同行業領先水平;企業產品達到或超過國家質量標準,性能優良。
??取得環保“領跑者”榮譽的企業,可享有支持政策。根據方案,對于取得環保“領跑者”稱號的企業,在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期間,在確保符合環境管理要求和達標排放的前提下,可不列入停限產清單;在其新建、改建、擴建高科技、新技術、低排放項目時,自身可替代總量指標優先用于本企業;市級行政區域內其他可替代總量指標,優先安排環保“領跑者”企業建設項目使用。對環保“領跑者”企業,建立河北省級“一對一”幫扶工作機制,實施定向幫扶和協調解決相關問題。
??企業環保“領跑者”的遴選和發布由河北省環保廳牽頭組織,委托第三方機構配合開展,每2年遴選發布一次,分行業、分批遴選,穩步推行。我河北省(河北河北省)境內相關企業在規定期限內自愿申報,可通過互聯網或其他便捷方式報送、上傳參評資料,不設立預審等程序。
??企業環保“領跑者”的評定由河北省環保廳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并由河北省環保廳進行監督管理,確保企業環保“領跑者”的認定過程客觀公正。
??企業環保“領跑者”名單確定后,通過網絡、報刊等媒體予以公示。發現評定企業環保“領跑者”名單中有弄虛作假、生產過程中惡意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的企業,要從企業環保“領跑者”名單中清除,并追究涉事企業和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