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C秦皇島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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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秦皇島有限公司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秦皇島有限公司發布
2016年12月30日
1 總 則
為保證企業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規范應急管理,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救援、搶險工作,避免事故擴大和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8號)
(4)《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國務院令第4號)
(5)《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6)《危險化學品名錄》(安監總廳管三〔2015〕80號)
(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8)《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1986)
(9)《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
(10)《河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冀安辦【2009】13號)
(11)《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
(1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
本預案適用于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秦皇島有限公司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主要包括火災、觸電、車輛傷害等生產安全事故。
1.5 應急工作原則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事故單位自救、公司內部救援和政府外部救援”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2.2事故風險種類
通過危險源識別與風險辨識,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秦皇島有限公司存在的事故種類主要有物體打擊、車輛傷害、火災、觸電等。
2.3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
根據公司設備設施的本質安全水平,和危險源發生事故時的破壞程度,分析了公司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
事故種類 | 發生部位 | 發生的可能性 | 嚴重程度 | 影響范圍 |
物體打擊 | 運動的設備、高處掉落的物體、飛濺的玻璃等 | 設備的運動部位防護裝置齊全,勞動防護用品穿戴齊全,較難發生物體打擊。 | 可造成人員傷亡。 | 僅影響事故發生者。 |
車輛傷害 | 叉車 | 車輛按限速標志和一定路線行駛,車輛定期檢測和保養,遵守規定,不會發生車輛傷害。 | 可造成人員傷亡,設施和車輛損壞。 | 影響事故發生者和有關設施。 |
火災 | 辦公室 | 如可燃物遇到火源,可發生火災。 | 辦公設備損壞 | 辦公室 |
觸電 | 電氣設備、線路、配電箱等 | 如未配置漏電保護裝置,線路不規范敷設,電氣殼體未接零或接地等,已發生觸電事故。 | 可造成人員傷亡。 | 觸電事故人員。 |
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救援工作的綜合組織、指揮和協調,
總指揮: 總經理
副總指揮: 副總經理
指揮部成員:綜合部部長、技術質量部部長、玻璃檢測部部長、職業衛生檢測部部長。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綜合部。
(1)總經理負責組織指揮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宣布應急狀態的啟動和解除,指揮調動應急組織,調配應急資源,按應急程序組織實施應急搶險。
(2)副總指揮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具體指揮工作,做好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及信息傳遞;保障物資供應、交通運輸、醫療救護、通訊、消防等各項應急措施的落實。
(3)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綜合部,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的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評審、修訂和演練工作,應急響應過程中的對內、對外協調聯絡工作。
4 預防及信息上報
4.1預警
制定安全檢查、巡查制度,逐級落實責任人,對各種可能發生的事故,做到早發現、早處置、早報告。
(1)應急電話為:0335-5911512;
事故發生 |
接警 |
警情判斷 響應級別 |
報警 |
信息反饋 |
應急行動 |
應急人員到位 |
信息網絡開通 |
應急資源調配 |
現場指揮到位 |
救援行動 |
工程搶險 |
警戒與交通管制 |
醫療救護 |
人群疏散 |
專家支持 |
事態 控制 |
擴大應急 |
申請增援 |
應急恢復 |
應急結束(關閉) |
總結評審 |
現場清理 |
解除警戒 |
善后處理 |
事故調查 |
5.1.2一級緊急情況:需要本公司兩個或更多部門響應的緊急情況。
5.1.3二級緊急情況:能被事故發生部門正常可利用資源處理的緊急情況。
5.2應急救援程序
5.3應急結束
當安全生產事故現場得到有效控制,沒有導致次生、衍生的事故隱患;沒有被困人員,事故現場人員已疏散到安全地帶;受傷人員已全部從事故現場救出,并送到醫院進行救治,沒有失蹤人員(包括參加應急處置的人員);達到上述條件后由由總經理下達指令,宣布應急救援終止,應急結束。
6.1 信息發布的部門
由公司指定部門或人員負責發布事故信息和有關事故搶險救援的信息發布。
6.2 應急信息發布原則
在信息發布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及時準確的報道事故發生、發展、應急處置的過程。
6.3 應急信息發布程序
所有對外發布的報道,需經應急救援指揮部審核同意須或由指定部門、人員報請上級公司審定后方可在媒體上發布。
7.1 現場監測和恢復
應急結束后,徹底消除事故及其救援過程留下的安全隱患,滿足安全生產條件后,方可進行恢復或生產。
7.2 善后及賠償
善后處理由公司指定部門或人員依法進行協調處理。
7.3 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修訂
由公司總經理主持召開公司內部事故分析會,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責任者處理意見,制定相應安全防范整改措施,指定主管部門配合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由信息聯絡組負責保證正常通訊聯系,確保指揮部成員、公司各部門通訊方式的有效性,如發生變化,及時更新、發布。
公司各部門人員聯系電話 | |||||
部門 | 職務 | 姓名 | 手機號碼 | 辦公室 | 電子郵箱 |
總經理 | 李勇 | 136 0323 8229 | 1588/89 | ||
常務副總經理 | 黃建斌 | 139 3355 3263 | 1810 | ||
副總經理 | 管世鋒 | 139 0335 9563 | 1505 | ||
總工程師 | 嵇書偉 | 137 0335 2872 | 1502 | ||
綜合管理部 | 部長 | 高煒 | 139 3360 8021 | 1512 | |
李智 | 152 3301 6556 | 1512 | |||
何書賢 | 130 3188 6558 | 1512 | |||
財務部 | 副部長 | 吳佳文 | 136 0335 4165 | 1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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